互联网+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的关系
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都是目前社会关注的热点,也都是国家关注的重点,就此国家相继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 号)》,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促进大数据发展指明了方向。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什么?
“ 对此,国发55号给出了界定: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那么作为一个具体城市,在实际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应该从这些政务服务中选择哪些服务事项入手哪?
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全面开花型(包括了国发55号所定义的各种政务服务事项),另一种是重点突破型(选择国发55号所定义的某几种政务服务事项)。应该说两种选择的基本原则都符合国发55号指出的“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的要求。
就如同以提供“一站式”服务为特征的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国几乎成了机构设置中的“标配”一样,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选择行政服务(审批服务)事项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也几乎成了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中事项的“标配”。
但从一个有300万人口的城市看,行政服务(审批服务)的任务量每天只是千件的级别,而社保服务却是万件的级别。这从深圳的政务交换平台也能得到印证,被交换信息排第一位是社保的信息。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在选择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中,将行政服务(审批服务)作为“标配”,是否真正考虑了群众的需求?
我们都说政府目前掌握了绝大多数的信息和数据,那么能否用大数据来对群众所需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出一个正确的排序?看看到底哪些政务服务事项才是群众最为需求和需求量最大的服务?以此作为城市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依据,这才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也就是说大数据完全应该用于支持互联网+政府服务的政务服务事项选择,以发挥大数据的分析、决策能力。
应该在政务工作中让大数据和互联网+共同发挥作用,而不是各说各话,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中提提大数据,在大数据中提提互联网+政务服务,而是要将两者融合起来考虑,以此才能“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本文作者马龙高级工程师山东省威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高级工程师。曾任威海市计算机学会理事长和威海市电子商务协会会长。出版技术专著4本,发表论文105篇,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18项。来自 软件IC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