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软件产业的腾飞而奋斗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 张 琪
世界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广泛应用给我国软件产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开放环境下的激烈市场竞争也使我国软件产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在国务院领导的亲自指导和组织协调下,信息产业部会同各有关部委积极推动产业政策的拟定与贯彻落实工作。2000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以下简称“18号文件”),明确提出到2010年我国软件产业的研发与生产能力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并从投融资、税收、技术、出口、收入分配、人才、装备及采购、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保护、行业管理等多个方面为软件产业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0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九部门联合制定的《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2002至2005年)》(简称47号文件),务实推进18号文件各项政策的落实,推动产业发展。
一、国务院18号文件(含4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在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下,18号文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推动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为广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信息产业部作为软件行业主管部门,始终坚持以“联合、服务”为宗旨,会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相继制定了各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一)“双软”认定与产业基地建设
制定了《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经我部审定和授权,在全国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起了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备案的工作机构。截止到2004年底,全国共认定软件企业10607家,登记软件产品近23076个。
我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了《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共同批准了北京、上海、大连、济南、西安、南京、长沙、成都、杭州、广州、珠海等11个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批准了北京、上海、大连、深圳、天津、西安6个软件出口基地。
制定了《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02年确定了106家软件企业,2003年调整为172家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有关优惠政策正在积极落实。
(二)积极落实振兴软件行动纲要
2002年我部会同原国家计委和外经贸部共同拟定了《关于组织实施振兴软件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通过建设软件出口基地、海外开拓体系和国家软件工程研究中心,加强软件产业基地建设,并认真组织实施了人才工程、大公司战略和重点应用领域及重点应用产品产业化工程等重点专项工程。
(三)积极筹措资金,加强自主研发
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各相关部门整合了3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软件核心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分别设立了软件重大专项,支持软件自主创新。我部在编制电子信息产品投资指南和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工作中,明确要重点向软件产业倾斜,并认真组织了对影响全局的核心软件、工具软件、平台软件及中间件等重大软件项目的研发工作,带动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对软件产业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行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我部牵头进行《软件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五部门出台了《软件业统计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管理暂行规定》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1591家企业获得系统集成商资质认定,其中一级资质71家、二级资质301家、三级资质794家、四级资质425家;我部组织制定了《软件过程能力评估模型》和《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两项行业标准,开展了CMM认证和ISO9000系列认证,使软件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程化能力日益提高。目前已有100多个软件企业通过了CMM的2-5级认证。其中5个企业通过了CMM 5级认证,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拥有CMM 5级认证企业的国家。
(五)保护知识产权,推进软件正版化
2002年我部与国家版权局、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积极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2004年在国务院办公厅指导下,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各省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立了“推进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派出了13个督查组,12个验收组,对全国35个省(市)和计划单列市进行检查和督导,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取得了明显进展。目前五部门已于3月底完成了省级政府软件正版化的检查验收工作。
根据国办要求,我部组织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骨干软件企业推荐优秀正版软件,经专家评审后,制定了《政府使用正版软件产品推荐目录》(第一、二、三批),推荐了146个软件产品;举办了"推进地方人民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积极宣传鼓励各地政府采购国产正版软件,在2004年省级地方政府软件正版化采购中,采购国产操作系统4.5万套,占总采购量的39.2%;采购国产办公软件(套件)12万套,占总采购量的67.7%;采购国产杀毒软件11.8万套,占总采购量的97%。此外采购国产软件的金额占总金额的24%,这在我国自主开发的核心软件采购史上是空前的、最好的一次。
(六)加强国际合作,促进软件国际化发展
2004年4月在北京召开了首届中日韩三国IT局长OSS会议和东北亚OSS推进论坛,签署了《中日韩开放源代码合作备忘录》,落实了合作机制,明确了9项合作内容。7月我部组织相关企业成立了中国开源软件产业推进联盟,进一步推动开源软件的发展。
(七)多层次培养软件人才
2001年下发了《关于试办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通知》,首批在35所高校试办了示范性软件学院;2003年确定了35所高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学历教育;重点加强对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仅2004年就对国内骨干软件企业的CEO、CTO组织了六期、300人次的软件产品研发培训;同时为加强各大部门(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工作,我们为传统产业的骨干企业组织了四期100人次信息主管CIO高级培训班,效果很好;会同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共同开展“全国十大软件杰出青年”评选活动,鼓励青年人投身软件产业建功立业;2004年与团中央联合举办了首届青少年游戏软件设计大赛,获得成功。
(八)推进《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拟定
为了使《实施办法》宽严适度、可操作性强,既符合WTO的基本原则,又符合我国软件产业现状,财政部和信息产业部向业界宣讲了《实施办法》的基本框架和要点,又于2005年3月在网上公布全文,广泛听取意见。
二、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近况
在国家和地方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国务院18号文件、47号文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为我国软件产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软件产业规模稳步增长,产业队伍不断壮大
1999年我国软件产业总额440亿元,2000年销售收入593亿元,2002年达到1100亿元,2003年1600亿元,2004年为2200亿元,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初步形成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的软件骨干企业,1999年有38家,2003年底达到214家。目前我国软件行业从业人员超过70万人,另有约40万软件人员在社会各领域从事与软件应用、研究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二)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企业竞争力显著提高
我部通过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大力支持软件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取得了重要进展。我国在Linux操作系统、集成办公软件、信息安全软件、中间件、嵌入式系统软件与“金”系列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大型应用软件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并在电子政务等重要领域得到推广应用;在支撑软件方面,中间件产品和技术,国产软件工程工具以及软件复用技术和构件化生产技术方面的成果为软件企业提高开发能力提供了条件。
(三)软件出口持续增长,“走出去”步伐加快
随着18号文件关于软件出口有关政策的逐步落实,各地方政府和各软件园区也先后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文件,推动了我国软件出口的快速发展。1999年,我国软件出口只有2.5亿美元,2000年为4亿美元,2001年增长到7.2亿美元,2002年又翻了一番,达到15亿美元,2003年为20亿美元,2004年完成30亿美元软件出口。但离47号文件提出的2005年实现软件出口50亿美元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
(四)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正在形成
国务院18号文件的颁布施行,《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的制定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各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共同为我国软件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与社会环境。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化建设又从更广的范围激发出社会对信息服务、软件、及信息产品的需求,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这是我国软件产业发展最为重要的基础条件。
(五)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进展
经中编委批准,信息产业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正在积极组建中,并将承担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目前,平台建设落实了首批项目资金和办公场地,中外共建的三个软件实验室设备及人员已到位,现已对行业开展服务。
(六)藏文等少数民族文字软件开发获新进展
2004年8月13日我部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信息产业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藏文软件开发和推广应用的合作协议》。根据我部拟定的《藏文软件开发专项方案》,2004年发展基金支持了藏文软件研发专项共9大类(13小项),有13家骨干企事业单位承担了项目,研发工作取得新进展。
(七)网络游戏产业与先进文化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文件精神,我部积极组织软件企业开发反映时代特点,弘扬民族文化,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游戏产品,推进绿色上网工程。我部会同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召开了“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研讨会”;我部还会同广电总局积极推进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组建了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启动了数字音视频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新型信息服务业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软件产业近年来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1、产业规模小,集中度低,缺乏国际化发展的大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低(仅占国内30%,全球3%);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关键核心技术和高端软件产品短缺,尚不能满足经济发展与社会需求;
2、软件人才结构性矛盾突出,软件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国际化软件人才、传统行业软件应用人才等严重短缺,难以适应软件产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3、政府与应用行业以及大企业集团的集中采购力度不够,资金分散,产用脱节,装备政策不落实;软件盗版率居高不下,软件市场整顿和监管不落实;
4、我国软件出口、外包服务能力及国际化水平低,综合竞争能力不强;
5、目前我国缺乏国家级统一的软件产业发展战略,不利于软件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6、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信息产业部是我国软件产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但缺乏必要的调控手段;政出多门、权责不一致,体制不顺造成的资金分散、投资不合理、管理欠科学,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缺乏投资力度的问题亟待解决;
7、软件产业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海外市场开拓、风险投资及投融资等支撑体系尚未建立,严重影响软件产业提高综合竞争力;
8、软件核心技术研发与标准制定缺乏国家行为,对信息安全产业建设重视不够等;软件企业的兼并重组与反垄断法的拟定,也要加快进行。
四、工作思路与主要措施
我们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加快软件产业发展与信息服务业建设。
软件产业的发展要围绕国家信息化建设、传统产业改造、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实际需求为重点;要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优化软件产业结构,增强软件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失时机地促进软件产业做大做强,积极为建设电子强国、电信强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国家软件产业发展战略,整合分散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资金等资源,增强软件产业发展的全局性和可持续性;优化软件产业的宏观管理体系。
2、继续贯彻落实18号文件、47号文件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并完善软件投融资体系,解决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积极利用政府采购等手段有效扶持国产软件的发展;积极引导和规范软件园的发展,研究制定并实施软件进出口管理办法。
3、推进国家公共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海外市场专业服务体系、投融资服务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发展软件产业基地;积极实施人才战略,继续发展各类软件与应用培训机构,建立多层次的软件与应用人才培养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PM(软件项目经理)人才认定的管理办法和机构。
4、继续实施大公司和“小巨人”战略,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战略,开展软件产业标准体系的研究,支持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开放式地制定行业标准,并积极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
5、积极开展软件产业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进软件企业国际化,大力发展软件外包业务;继续鼓励跨国企业在我国设立生产和研发机构;继续加强软件出口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体系,积极发展海外市场专业服务体系。
6、加强软件市场规范和监管工作,加强软件质量管理、软件企业信用管理和资质管理,研究制定并实施行业反垄断措施,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严厉打击软件盗版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软件市场秩序。
衷心希望软件产业界的同仁,能顺应信息技术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携手并进,为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与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建设,为实现我国软件产业的腾飞而共同为之奋斗!
北京软件产业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北京市的重要产业之一,目前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近年来,北京市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有力地推动了软件产业的发展。
在税收上,增值税实行3%的政策;北京市对高新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政策。2004年全年北京市软件产品退增值税14.8亿元。2001年到2004年底,北京市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累计44亿多元,占同期全国软件企业增值税退税总额的35%。
在人才政策上,北京的软件企业高级人才可办理进京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这项政策使北京市软件从业人数迅速增长,2004年软件从业人数达15万人,比2003年增长50%。
在双高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奖励政策方面,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市财政予以补助,补助额为上年已交个人所得税的80%。
截至2004年底,北京市软件企业双高人才得到的专项奖励总额为2.3亿元。受益企业数量达到900家左右。
土地政策方面,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企业建自用的研究开发用房可免交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减半征收。
为了缓解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北京市制定实施了“瞪羚计划”(中关村规模性高成长企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
北京市软件企业得到国家软件产业专项资金和北京市软件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2004年国家发改委决定支持北京软件类项目近1亿元,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了1亿元的支持。
北京市发改委、科委、财政、工促局分别出资2500万元,用于支持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技术和产品,支持软件产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截至2004年年底,北京市认定的软件企业共有2298家,软件产品6058个。2004年,北京市软件产业规模已达到500亿元左右,占全国软件产业总量的34%;同比增长32%左右。海关统计的软件出口额达到了2.27亿美元,增长率高达64.6%,约占全国海关软件出口额的40%。北京市软件企业无论在产业总量、增长速度和就业人数方面都占到全国的1/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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