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巨无霸” 监管待加强
电商平台、出行平台、短租平台、外卖平台、旅游平台、社交平台、搜索平台……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平台”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平台经济成了中国经济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发展平台经济”也在今年首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平台经济,其实早已有之。农贸市场、房产中介……凡是供人们进行交易交互、匹配供给和需求的场所或机构都可视为平台。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线上进行撮合交易、匹配供需的成本大大降低,时空障碍也被一举克服,为平台经济造就了飞跃的机遇。我国广阔的市场、海量的供需、巨大的流量,更为平台经济提供了优质的土壤,不少“超级平台”顺势而生
对于平台经济,人们既熟悉又陌生,既欢迎又担忧。欢迎,是因为它带来了便利、实惠和发展的机会;担忧,则因这些快速长成的“巨无霸”实力雄厚、威力巨大,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
平台成长为何如此神速?“超级平台”的崛起,会不会导致市场垄断、影响社会福利?对平台企业的监管又该如何与时俱进呢?
平台为何“一飞冲天”?
既源自网络经济的自身特性,也得益于资本力量的强力推动
“1995年,全球互联网公司中市值最高的前15名主要是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媒体和硬件或软件公司,而到2015年,前15名中有13家是平台运营商,分别从事电子商务、搜索、社交网络等。”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勇坚说,在数字时代,平台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快速发展。在我国,淘宝、京东、微信、百度搜索、美团外卖等平台更是在过去10年间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平台企业为何会“一飞冲天”?
一方面,它源自网络经济的自身特性。
“平台作为中介,沟通着供需两端,而它独有的‘跨边网络外部性’会形成一种正反馈、‘滚雪球’的机制。”北京大学市场与网络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永伟举例说,电商平台可以通过促销吸引消费者,从而吸引更多供货商加入平台、让消费者更容易买到商品,如此一来,平台又会反过来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形成一种正向循环,利用这种“回振效应”,企业就可以获得迅速成长。
“平台经济具有网络规模效应,即平台内用户越多,竞争力就越强。在这种经济模式下,先行者们一点微弱的领先优势都有可能被放大,从而形成巨大的市场力量。”李勇坚表示,这就导致在平台经济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赢家通吃”“一家独大”。
另一方面,得益于资本力量的强力助推。
在平台经济中,企业并不像传统生产商或经销商那样直接地生产或销售商品,其营利也并不一定要依靠中介服务本身,而是可以依靠广告、数据分析、竞价排名、金融产品等渠道进行交叉补贴。相应的,对平台企业的估值更看重其网络的价值、未来的成长前景。
“网络经济时代最重要的就是流量,即便它当下还不能变现,甚至还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陈永伟解释道,对流量的投资有些类似于金融领域的实物期权——当下并不确定它能否产生价值,但很可能将来会有,“要是等别人都想清楚了,说不定流量就被抢光了。大的平台企业有资金、有实力,当然要早点下手,扩展业务版图。”
从一定程度上讲,对平台的投资就是对未来的投资。过去几年间,我国大量的互联网创业项目得到了互联网巨头、专业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及相关实业集团的关注乃至投资。像三大互联网巨头BAT,基本都会在最热门的领域中,选择前景广阔的平台企业进行投资。
一旦被资本选中,新兴平台就会获得充足的“粮草”,用于技术研发、业务扩张乃至补贴市场等等,估值上升后又会吸引来新一轮的融资。在这一商业逻辑下,一些平台的估值在短时间内攀升到上千亿元、实现“一飞冲天”也就不足为奇了。
“目前,平台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中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其在拉动消费、创造就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陈永伟说。
平台一定“店大欺客”吗?
市场是开放的,用户可以“用脚投票”;竞争格局多变,平台并非“高枕无忧”
对平台经济而言,大有大的好处。
“仅仅从学理上说,某个领域的市场上如果只有一个平台,会使网络的规模效应发挥到最大。只要一切割网络,规模经济便会削减,而且大幅往下走。”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表示。
当然,大也有大的弊端。
在“超级平台”崛起的同时,人们最为忧虑的,往往正是它的“大”。有观点认为,少数“超级平台”已在各自领域内构成了垄断,并可借助垄断力量操控商家、损害消费者利益。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平台是否构成“垄断”,不仅要看市场份额、是否有支配地位,也要看其具体的行为是否得当。“超级平台”一定会“店大欺客”吗?仔细分析,其实未必。
一来,市场是开放的,选择是多元的,用户可以“用脚投票”。
“与传统商业相比,平台经济上货比三家的成本更低,消费者往往会安装多款同一功能的APP,会在不同平台上进行交易。”陈永伟认为,用户黏性不高,导致平台不敢“胡作非为”,因为一旦这样做了,消费者很容易也很方便转向其他平台。眼下,横向扩张、跨界竞争正在平台经济中越发普遍,平台间竞争也变得空前激烈。
二来,技术迭代加快,竞争格局多变,平台并非“高枕无忧”。
2016年,多年蝉联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首位的门户网站平台雅虎急速衰落、最终贱卖,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它忽视了搜索引擎这一新技术。互联网技术的更新迭代加速,也就决定了平台兴衰会频繁发生。
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平台企业成长时会享受到“滚雪球”的红利,一旦经营不善又可能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快速崩塌。陈永伟举了个例子:2004年—2005年底,当时我国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eBay便经历了市场份额的骤降——从72.4%一下跌至36.4%,而淘宝的份额则从7.8%迅速升至58.6%,其背后的原因就是eBay试行收费且手续繁琐,而淘宝却适时推出了解决在线交易信用痛点的支付宝。
“即便有平台‘一家独大’,只要市场准入相对容易、存在很多潜在的进入者,市场就仍处于竞争状态,让领先者有所忌惮。”在陈永伟看来,对“超级平台”的莫名恐惧其实没有必要。
如何加强平台监管?
政府部门要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避免损害公利,企业要加强自我管理
2017年“双11”前,一些商家接到电商平台通知,只能参加一家平台的促销活动;今年三四月间,美团外卖、饿了么与新入市的滴滴外卖在无锡展开价格战,补贴前提同样是让商家“选边站队”。
同查一个航班、同住一间酒店,平台给不同用户的价格却不尽相同,有时越是熟客反而越贵。今年2月以来,类似新闻屡见报端,让不少消费者对平台的“价格歧视”心生不满。
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价格战……即便平台运营要忌惮于市场法则,但作为企业,又有可能在追逐利益过程中影响市场秩序、损害用户利益。监管如何才能跟得上呢?“应该根据哪个管更有效,在政府部门和平台之间划出一条边界,明确哪些事该让平台干,哪些事该让政府部门干。”陈永伟说。
于政府部门而言,应打造公平竞争环境、避免损害公利。
“对平台的监管要聚焦其具体行为。”李勇坚认为,一些平台采取了持续创新和用户至上的战略,使其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但也有些平台利用其市场地位限制其他新进入者,甚至破坏产业创新,比如“二选一”等。对这些行为,政府部门要根据相关法律加以严管,建立利益相关方损害赔偿规则,限制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机会是重要的公共利益。”李勇坚打比方道,电子商务起步时对就业有明显促进作用,但后来对实体店等传统业态的冲击与日俱增,“对线上线下变化带来的就业增减,政府应当进行精细化的测算。如果平台扩张没有增加就业,反而带来大量失业,还是应当及时出手,调和新旧业态间的矛盾。”
于平台企业而言,也应发挥特有优势,做好自我管理。
平台贴近市场,掌握着具体信息,也拥有多种工具,在自我管理上大有可为。
“平台应该鼓励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共同制定平台规则、维护平台秩序。”陈永伟举例说,过去阿里巴巴想解决假货问题,但做货品鉴定工作不仅需要大量人手,还需要专业知识,效果一直不佳。后来,淘宝创立了由资深买家和卖家组成的“大众评审团”,共同参与校验规则的合理性、处理维权纠纷、判定违规商品等,“具体的商户和消费者对交易情况更加了解,因此他们做出的判断也往往更为准确、更能被当事人认同。”
未来,平台经济还会给我们带来哪些改变与惊喜?让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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