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在数字化转型中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日前,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面深化重点产业数字化转型;立足不同产业特点和差异化需求,推动传统产业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纵深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动装备数字化,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从数字基建到数据要素再到如今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经过多年发展,数字经济已迈入新阶段,即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用户产品和服务、商业运营模式、产业内部格局、产业之间协作方式等都将被重构,这是数字化浪潮下的必然趋势。
数字化赋能实体产业,既能够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又可以为实体经济提供助力,防止经济脱实向虚,提高实体产业发展的效率,帮助实体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我国制造业等实体产业强化核心竞争力提供推力。同时,数字经济和产业的融合,有助于强化我国产业链条,实现强链补链,提升我国产业在全球产业链的地位,并加强我国数字贸易对外出口的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规划》在提出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中,特别强调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作用。这类企业的培育,有助于汇聚行业内资源和技术优势,发展工业行业龙头企业。而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会相应形成以下几方面的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流通市场,推进数据的应用,通过数字技术使用数据来形成技术创新,从而推动技术进步及生产力提升。数据只有聚集才能产生价值,所以龙头企业在数据要素流通市场的重要性值得强调。
此外,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还需要更好地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通过开拓新的数据市场交易模式,推动数据要素流通,进而在聚集中创造价值。最为关键的是,推动更多数据初创企业的产生,尤其是利用数据算法方面的技术创新型企业。因此,此次《规划》还提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按照《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10%。届时,数字技术对实体产业赋能的实现,必将为打造更高级的数字文明社会、实现我国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值得指出的是,数字化变革不仅仅是经济基础的变革,更是制度理念的变革。数字化赋能实体经济对整个产业发展、制度设计、监管理念等都会带来巨大的改变。也因此,数字治理体系和数字管理制度的变革更具革命性意义和价值,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勇于推进。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