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组建 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
近日,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组建,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单独设置,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的《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大数据委的主要职责为:
1.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
2.组织拟定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拟定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3.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4.组织并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组织协调市级互联网+应用工程;促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开放;统筹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
围绕上述职责,市大数据委下设综合处、产业发展处(政策研究处)、应用推进处、数据安全标准处、基础设施与数据资源处5个内设机构。其中,产业发展处负责大数据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等;数据安全标准处负责研究拟定大数据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拟定大数据及关联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大数据指数等。
此外,市工信委当前承担的信息化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保障等职责,将整合划入市大数据委;
市工信委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处、信息化推进处、网络与信息安全处、通信发展与保障处、现代服务业处5个内设机构整体划转到市大数据委;
市工信委所属事业单位贵阳市信息产业发展中心、贵阳市服务外包及呼叫中心产业发展办公室、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调整由市大数据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