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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应更标准更规范

创业板市场对国家创新的支撑、对经济结构转型的促进价值日益凸显,企业在上市和信息披露过程中暴露的知识产权问题也越来越引得学界关注。日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企业价值研究中心教授汪海粟等主编的《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蓝皮书》(下称蓝皮书)出版发行。通过对无形资产状况的分析,为创业板企业与市场研究打开了一条通道。

蓝皮书以2009年10月至2011年5月18日期间在创业板上市的218家企业为分析样本,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标准等角度入手,对其无形资产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让创业板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标准。否则,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将很难判断!”汪海粟对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掷地有声地表示。

再度疾呼应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汪海粟告诉记者,研究组对招股说明书和年报中的无形资产相关信息进行了深入的挖掘,梳理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存量和增量资料,形成数据库,再研究各类无形资产与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的关系。研究组得出的几点发现中,除了众口一词的老问题之外,还有些发现令人耳目一新。

首当其冲的发现,也正是知识产权与证券界专家一直呼吁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信息披露制度亟待完善”。汪海粟介绍,投资者面临的问题首先是信息披露定义缺失。无形资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清晰定义和明确分类,但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对不少信息的反映都处于粗放阶段,容易产生误导。其次是信息披露的内容随意,对同类无形资产的信息揭示五花八门,以致很难做出适度、过度或不当披露的判断。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梅安森称企业拥有“专利受理权”,冠昊生物、捷成股份、阳光电源将“专利申请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账,奥克股份、高盟新材将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公告为“已获授权通知”等种种创业板乱象,正是此项发现的现实反应。

市场发现并甄别企业无形资产

研究组还发现,创业板市场具有无形资产发现和甄别功能。拟上市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往往不能全面反映其无形资产的结构和价值,甚至更存在通过土地使用权等边缘无形资产扭曲无形资产结构的问题。“相应地,中国证监会做出特别规定,要求相关企业通过表外信息披露的方式,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提供更多有关无形资产的信息。”汪海粟说。

事实表明,这些规定对投资者发现并判断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发挥了作用。“IPO的高市净率和高市盈率至少表明,投资者为该类企业无形资产资本化做出了贡献。”汪海粟介绍,“当然,这里也有需要讨论的问题,一是创业板上市公司通常是增量发行,那么溢价是新股东对持有股权所对应的无形资产买单,还是对老股东无形资产创造的补偿?二是创业板上市公司IPO集资通常有具体的项目投向,该溢价是对项目投资的认可,还是对无形资产贡献的认可?三是创业板超募资金的原因到底是企业价值低估,还是资本市场盲动,抑或是投资供求关系失调?”

发现之后,还有甄别。研究组发现,不论是就常规还是非常规的无形资产而言,在IPO市净率和基准日市净率之间均存在下述规律,即“无形资产较多和质量较好的企业IPO市净率往往低于无形资产较少和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同时,前者的基准日市净率往往明显高于后者。也就是说,无形资产较多、质量较好的企业在上市时往往不太“光芒四射”,但随着时间推移,这样的企业会成为黄沙淘尽后的“真金”。

“这表明IPO市场在发现企业无形资产价值的同时,由于价格决定机制中或多或少渗入了非市场和非企业的因素,因而出现了价格扭曲问题。但在经过资本市场的多次交易和反复甄别之后,非市场的泡沫被逐渐挤出,使企业价值趋于理性。”汪海粟说,“当然,这并不表明创业板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但至少表明二级市场比一级市场更理性,并说明资本市场的参与者越多,信息挖掘的能力越强,博弈水平越高。”

研究报告可提供改革决策支撑

汪海粟告诉记者,蓝皮书是研究组耗费了巨大精力,从卷帙浩繁的上市公司公开资料里广泛存在但不规则分布的信息中取得的成果。研究组建立了创业板无形资产数据库,其中补充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权威部门发布的与创业板无形资产相关的信息,还对无形资产信息披露质量进行了排序。

创业板上市公司区别于中小板上市公司的主要标志是处于创业期间、具有高成长性、多为民营企业、聚焦新兴产业。这类企业的无形资产构成了其成功上市的关键因素。“遗憾的是,既有的会计制度对这些无形资产缺乏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证监会颁布有关招股说明书和年报编制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无形资产的信息,以弥补会计报表的信息缺失。但这些规定在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汪海粟说,蓝皮书正是关于此的一项重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