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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护理” 服务尚待监管

近期,“网约护士”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打开“网约护士”平台的APP,即可预约护士到家,提供打针、采血、换药、拔管、安宁照护等服务,为很多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方便。

然而,“互联网+护理”服务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据媒体报道,一些“网约护士”平台在资质审查时,仅通过申请人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认证,缺乏身份认证和实体审查,难以排除部分人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注册或在实际服务中由他人顶替的情况;传统护理服务均是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有医疗团队及医疗设备做后盾,在出现突发情况时,可以及时予以抢救,但在护士上门提供服务时则缺乏上述条件,容易造成病患生命健康危险;传统护理服务如出现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可以作为事故责任的承担者之一,然而在“互联网+护理”服务时,信息提供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则具有争议。

为了促进这一新生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在意识到相应问题后,我们应尽快查找对策。

首先,应当尽快出台护士法,使护理工作有法可依。医疗界经常用“三分治疗,七分护理”来形容护理工作的重要性,然而护理工作在我国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2009年,我国便出台了执业医师法,而护士法却一直处于制定中。这使得护士执业缺乏法律保护和规范,不利于我国护理服务行业的发展。

其次,针对“互联网+”特点,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共同担起监管之责。对“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的管理,应当由多部门建立起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密切协调配合,强化信息数据共享,共同加强对“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企业有关经营行为的监管。

再次,“互联网+护理”服务企业应当积极作为,主动完善准入与服务机制、投诉机制、纠纷解决机制及配套保险机制,通过培训、考核不断提高护士服务水平,通过建立两名服务人员共同入户的方法或者对执业行为同步监控等具体措施,确保护理服务健康发展,更安全地满足患者需求。

最后,患者及其家属也应提高对护理服务风险的认识,使用“互联网+护理”服务时,应认真核对护士身份,了解护士专长,对于护理服务风险较大的项目尽量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