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七措施加快数字经济发展
日前,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七条措施》,从支持重点企业落地、支持产业集聚、支持市场开发和开拓、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示范工程和试点应用、支持智能化技术改造、支持创新发展等七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扶持举措。
《措施》提出,对实际到位资本金达5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同时,落地企业正式运营后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按照不超过实际纳税地方留成部分〔含市、县(市)区两级〕的50%给予补助。
在支持产业集聚上,一是推动园区特色发展。支持软件企业向福州软件园集聚,物联网企业向马尾区集聚,对入驻特色园区的企业,各县(市)区在网络使用、办公场所、人才公寓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二是企业提升规模奖励。入驻特色园区的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含)、2亿元(含)、5亿元(含)、10亿元(含),分别给予200万元奖励,可超额累进,最高不超过企业税收年入库数。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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