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骏:开展信息惠民工程的由来与背景
2014年初,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推进信息惠民工程的任务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编办等12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正式揭开了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建设的帷幕。这项工作旨在加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普惠程度,推动城市各政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信息化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新模式,并为全面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积累经验。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研究和组织专家评审考察,决定将深圳市等80个城市列为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同时明确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
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得到了试点城市的高度重视,也带动了国内各地的积极响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按照《关于同意深圳市等80个城市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1274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取得实效,总结各地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效评价工作。从评价工作情况看,各个试点城市都高度重视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围绕总体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化深度应用,加快建设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使得信息惠民建设在全面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增强民众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各地也更加深切地感受到,推动信息惠民建设是当前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和城市发展转型升级、促进信息消费的重要抓手。各地还通过各自的实践经验,进一步认识到信息惠民必须更加注重资源整合,在已有资源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集中构建统一的城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努力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通过基于统一的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通过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通过条块结合,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与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养老与社区服务等信息惠民具体业务的有机融合。各试点城市都把通过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有机融合,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为解决制约信息惠民服务的关键问题探索经验。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信息惠民建设的重要基础
两年多的实践表明,信息惠民工作已经成为新形势下改进政府服务、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与能力的关键举措,也成为各个试点城市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机制的首选,已经为解决制约当前城市发展和公共服务诸多难题取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各试点城市都充分认识到,信息惠民建设是政府治理与公共服务模式的重大转变,离不开创新,离不开信息共享,离不开业务协同,离不开以信息化手段促进行政体制改革。各试点城市都更加注重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管理服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在实现信息惠民建设中力促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其中一个最基本的共同点就是要用好互联网这个大平台,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互联网思维,通过互联网,注重通过以推动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抓手,推进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和协同服务,促进公共服务的多方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制度对接,为解决制约信息惠民服务的关键问题积累了可贵的成功经验。不少试点城市在工程实施中,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基础,整合资源,集中构建统一的城市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注重条块结合,着力推进试点城市建设与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养老与社区服务等信息惠民专业领域行动计划的有机融合。同时在信息惠民试点建设中各地积极探索通过“互联网+”信息益民服务模式,鼓励市场参与,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在一些试点城市已经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所产生的示范效果已经开始对地区、行业和领域的便民、利民和惠民服务产生了可喜的辐射带动作用。可以说两年多来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已经成为各地面对经济新常态下,改善民生的新抓手和衡量政府创新改革的标尺之一,也已成为各地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实现和谐社会与平安稳定的重要支撑;因此通过政府牵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各界合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信息惠民,深得民心、必须持续推进。
以信息惠民试点为抓手,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思路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作出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重要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简除烦苛,禁察非法,使人民群众有更平等的机会和更大的创造空间。”这再次表明面对“十三五”中国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关键时期,面对我国政府职能向着效能型、阳光型、服务型政府的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运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职能转变中把“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信息惠民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力争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服务,全力打造公共服务升级版。
通过近期对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成效及其经验的初步总结,我们明显看到信息惠民离不开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的融合创新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例如看到不少城市通过建成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一号式”服务;一些地区还通过“一窗式”、“一门式”服务改革,大大简化了群众办事环节,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系统建设,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通过这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创新实践,我们更加感觉到推进信息惠民建设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脉相承,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必将融为一体,相辅相成,初见成效,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正确决策,更体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生,一切以人民利益为最高目标的情怀。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这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这是解决群众办事涉及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解决政府部门“信息不共享、信息难共享”等问题的有效途径,这是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一大特点是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通过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的结合,成为“互联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职能创新的重要平台和抓手。“互联网+”不仅给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带来了革命性的影响,还能够有效地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加快简政放权的步伐。为提升“互联网+”民生服务功能,借助互联互通,充分发挥政府自身信息库资源庞大、完整、准确等优势。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必须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服务。坚持以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办事难、证明多、流程繁杂等难题为核心,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增强公共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二是要突出信息共享,优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设施资源,推动平台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通和协同共享,发挥信息共享支撑多部门协同服务的作用,为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奠定基础。三是要重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层级、各部门的衔接配合和业务联动,强化制度衔接,构建跨部门、跨层级一体化的联合推进机制。四是要通过试点先行,加快推广。要充分结合正在实施的信息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发展基础和优势,积极支持条件成熟的区域和领域,因地制宜,先行先试,鼓励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设定合理的分阶段发展目标和分步骤实施方案,确保总体工程的有序推进。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信息惠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也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必须协调解决业务流程优化、管理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和部门利益调整等难题。必须切实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以及权责对称、目标清晰的考核机制,要注重建立部门间权责对等的合作模式,调动各方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促进多部门合力提升信息服务水平。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实现建设目标的具体步骤和工作计划,细化并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推动重点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并不断提炼提升试点成果,形成示范推广机制。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通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信息惠民建设的大政方针已经确定,各地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要强化对实施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与信息惠民应用成效的量化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协调解决问题、推广应用成果。各试点城市所在省区政府更要关心和支持试点城市建设,及时总结宣传试点城市经验,发挥试点城市对全国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持续推进信息惠民工作的辐射带动作用。
( 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指导专家组组长 宁家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