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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知产案件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4月19日透露,今年将加快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

“世界范围看,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均设有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法院。”最高法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说,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解决裁判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宋晓明说,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和运行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同时,也暴露出“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审理法院不统一”等问题。

比如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这类案件的二审法院是北京市高院,但一般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的二审法院则在各省区市法院。二审法院的不同,容易导致裁判标准的不统一。研究设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法院,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目前正在进一步听取有关部门意见,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017年8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情况报告时,建议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和人员专业化。

记者了解到,最高法于2017年先后批复在南京、苏州、武汉、成都、杭州、宁波、合肥、福州、济南、青岛、深圳11个市设立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机构。2018年2月,又批复在天津、郑州、长沙、西安市设立跨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专门机构。目前,各机构已全部揭牌成立并正式运行。

“现在各省在改革,把全省的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到一两个地方集中审理。但这只是过渡,都是为了建立国家层面的上诉法院做准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说。

记者获悉,近年来法院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在逐年上升。“从全国法院来看,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占比20%左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处理的涉外案件占比更高,达到近30%。”宋晓明透露。

他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30%涉外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国当事人。“这从侧面反映出他们愿意到中国来打官司。”

宋晓明说,我国在处理涉外案件中对当事人均一视同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在4个月,欧盟主要国家的审判周期在18个月左右,美国对专利案件的前期准备就要29个月。可以说,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周期在世界上是最短的之一。”

来源: 北京青年报